话心声 谈感悟 | 江苏省佛教协会领导班子成员热议《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》(二)
近日,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19号公布了《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》,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。
《办法》的公布施行,对于深入贯彻落实《宗教事务条例》,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,提升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制度化、规范化水平,具有重要意义。
江苏省佛教协会领导班子成员对《办法》的公布施行反响热烈,让我们一起来听听他们的所思所悟……
- 大初法师 -
江苏省佛教协会副会长(驻会)
《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》的颁布实施是深入贯彻《宗教事务条例》的又一重要举措,对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具有重大意义。我们将提高站位,强化认识,认真组织学习《办法》中的内容和思想,做到融会贯通,把握重点,学以致用,在今后的具体工作中逐一落实到位,不断提高佛教场所组织管理、人员管理、宗教活动管理和建设管理等工作能力和水平,努力维护好寺院和僧俗四众的合法权益,提高佛教活动场所管理的制度化、法治化、规范化建设水平,不断提高工作质效,常态长效做好佛教工作。
- 文定法师 -
江苏省佛教协会副会长
新颁布的《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》已经出台,共十章七十六条,并将于今年9月1号正式实施,这个条例的出台适当其时,为依法批准场所的建立与规范管理场所提供了政策和法律依据。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,在党和国家的正确领导下宗教事业得到了很好的发展,各宗教在各自不同的教义教规的引领下立足自身特色和条件,为建设社会主义国家作出了该有的举足轻重的贡献。但宗教事务的复杂性也表现的特别明显,比如说私设场所、地下传教、管理混乱等现象也是表现的特别明显,此等乱象在一定程度上也掣肘了正常合法场所的发展和权利,所以我认为这次《办法》的出台,为安立和依法管理场所提供了法制圭臬,相信我们的场所在此条例正式实施后会更加规范,更加彰显其积极的社会作用,为服务信教群众,和谐社会,安住身心发挥其不可替代的力用。
- 仁风法师-
江苏省佛教协会副会长
《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》的颁布实施,对深入贯彻落实《宗教事务条例》,进一步提高宗教场所审批登记、组织管理、人员管理等工作能力和水平,全面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化进程,将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。在盐城市8月7日-8日举行的“全市佛教教职人员培训班”活动中,第一时间邀请盐城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领导,为佛教四众进行《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》的宣讲解读,相关学习活动的开展,令我深有体悟,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工作有了更高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担当。作为宗教界人士,我们要全面加强《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》的学习,学深悟透《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》的精神实质,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自我管理,树立宗教活动场所的良好形象,努力推进和维护宗教活动场所、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。
- 慧吉法师 -
江苏省佛教协会副会长
近日,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19号公布了《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》。《办法》的公布施行,对于深入贯彻落实《宗教事务条例》,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,提升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制度化、规范化水平,具有重要意义。作为佛教教职人员,我们不仅要体会、学会,更要积极做到。《办法》颁布后,要严格依法办事,严格依法管理寺院。比如第五章,“第四十二条 宗教活动场所不得擅自到本场所外组织、举行宗教活动。”这条办法既对社会上假冒教职人员等活动现象进行强有力的打击,也对教职人员本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积极主动落实该条规定,杜绝在场所外举行宗教活动,既维护了寺院、教职人员的宗教形象,也保护了信教群众的学教慧命及人身财产安全。《办法》是我们宗教工作的方向盘,在今后的工作中,我们要进一步学习《办法》的精神与内容,将《办法》落实到实际的场所管理中去,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工作,真正体现爱党、爱国的优良传统,体现崇法重律、守戒持规的良好佛教教风。
来源 | 江苏省佛教协会